【政法先进典型】杨德飞:百姓心中的“法律通”
杨德飞深耕基层人民调解29年,兼具丰富实践经验与深厚法律功底。他精准把握基层矛盾规律,在马井镇率先建立“三早”“三移送”“四集中”矛盾排查调处新机制,被全市推广;善于将法条转化为群众语言,在调解2200余件纠纷中普法,被称为“法律通”,为群众挽回损失超千万元;30多本工作笔记记录调解历程,定期培训基层调解员提升技能,探索“因人而异、因事而异”调解方法。他以真情换信任,荣获“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”等称号,用实干筑牢基层和谐防线。
“下面我着重与大家分享一下如何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,调解流程共分为七步……”日前,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,萧县司法局党组成员、杨楼司法所所长杨德飞,受邀为全市“法律明白人”授课。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工作的“行家里手”,他已记不清这是第多少次参加培训授课。
今年51岁的杨德飞,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,一直扎根基层司法所,足迹遍布萧县酒店镇、马井镇、杨楼镇各个村落,与群众打成一片。家长里短他来说说情,邻里纠纷他来评评理。在多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中,他用专业知识维护群众权益,用真情实意赢得百姓信任。
“人民调解,顾名思义,‘调’是手段,‘解’是目的。”杨德飞表示,调解就是充分运用情理法等手段彻底化解矛盾纠纷,做到案结事了,但不能硬调、乱调,要讲究方式方法,因人而异、因事而异。
今年午收刚过,76岁的董某某因土地问题扬言处理不好,就要上访,情绪异常激动,矛盾一触即发。
杨德飞得知此事后,第一时间赶到董某某家。原来,董某某与李某均丧偶,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已共同生活近5年,董某某承诺对李某活养死葬。李某将原丈夫家的八亩土地承包给本村村民王某耕种,每年承包费4000元,前四年租金均按时交到李某处。今年5月,李某去世,董某某按约定将李某安葬。然而,王某认为李某已死亡,董某某不是本村村民,不同意将租金交给董某某,引发董某某强烈不满。
“老哥,先别急啊,听我慢慢给你讲。”弄清事情原委后,杨德飞心中有了谱,搬起小板凳,与董某某促膝而坐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。他把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,详细解释民法典中关于婚姻、继承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规定。
“原来我履行了约定,也不受法律保护。”董某某声音明显低了下来,情绪有所缓和。“不如这样,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租金由村委会收回,你看怎么样?”杨德飞趁热打铁,提出调解建议,该意见得到董某某认可。就这样,一起极易引发信访、激化矛盾的纠纷,仅一天时间就得到化解。
像这样的案件不胜枚举。多年来,杨德飞的脚步遍布辖区的各个角落,东家长西家短,不管谁家有事,事情大小,他都主动上前。其参与调解的婚姻家庭、工伤、交通事故、农村宅基地等各类纠纷已有2200余件,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。杨德飞也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“法律通”,越来越多的群众遇上麻烦事,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他。儿女婚姻不顺,老人会打电话让他帮忙调解;邻里间宅基地纠纷,双方让他做个“中间人”;交通事故、工伤纠纷不懂如何处理,当事人也让他给拿个主意……只有让他先把把“法律关”,群众才放心。
工作多年,杨德飞对基层工作深有感触,只有先把真情实意付出去,才能收获群众的信赖和认可。在杨德飞的书柜中,有30多本工作记录,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近年来每一起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,这些都凝结着他的心血。“这既是多年来自己工作经历的见证,也是群众信任我的缩影。”回望来时路,杨德飞笑着说。
基层矛盾类型多样,时间久了,杨德飞掌握了其中的特点,例如,春节前后婚姻家庭、宅基地纠纷较多,夏季旱涝期灌溉、排放水等邻里纠纷较多。依据实际情况,他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排查和走访,并率先在马井镇建立完善“三早”(早排查、早分流、早调处)“三移送”(镇政府向村移送、村向镇政府移送、镇政府向镇直单位移送)“四集中”(春、夏、秋、冬四次集中排查)的矛盾排查调处新机制和重大纠纷上报、预防机制,该机制被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推广。
作为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一员,杨德飞聚焦农村常见的热点难点纠纷,充分发挥调解员、网格员、法律明白人参与调解作用,及时分析研判,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。为提高基层法治队伍素质,他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、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,交流经验,研讨调解技巧和方法,提升调解水平。
29年来,杨德飞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,强化服务意识,扎根基层,任劳任怨,把党的政策、法律法规和对人民的一片真情送到群众心坎上,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。他先后荣获“全省双百佳人民调解员”“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”“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”等称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