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安全 与检同行——宿州市检察院开展2026年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
“检察官同志,在网络平台上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,咱们检察院能管吗?”“健身房预充值没多久,老板就闭店跑路了,这种情况构不构成诈骗?”宿州市检察院宣传咨询台前人头攒动,围观群众结合日常消费遇到难题向检察干警咨询。


3月15日,宿州市2026年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,宿州市检察院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、悬挂主题横幅、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,展现近年来检察机关在保护食药安全、打击侵权假冒、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工作举措和成效。针对群众关心的网络购物陷阱、食品药品安全、预付卡消费纠纷、电信网络诈骗等热点问题,检察干警化身“普法宣传员”,结合近期所办案例,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拆解相关法律条文、普及消费领域常见欺诈陷阱和惯用套路,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消费理念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活动现场气氛热烈,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,解答群众咨询40余次。
除参加集中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外,宿州市检察院还赴包保社区开展专题普法活动,通过“案例普法+法律咨询”形式,围绕常见消费纠纷,为周边商户、社区居民现场讲解《民法典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重点普及消费领域相关权利义务、纠纷处理流程等内容,切实帮助群众增强维权意识和能力。
下一步,宿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,持续加强消费领域检察保护,以高质效履职助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,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